各毕业班:
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的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决定评选2017届优秀毕业生,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及比例
(一) 评选范围:2017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、本、专科毕业生。
(二) 评选比例:省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%,校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0%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热爱祖国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
(二)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,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;
(三)学习认真刻苦,理论基础扎实,成绩优异,无不及格、重修或补考现象(其他重修、补考等情况请教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),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;
(四)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,身心健康,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;
(五)在校期间获得校级(含校级)以上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、“优秀团干部”等称号,获得校一、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的,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的,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,取得以上称号或荣誉至少一项;
(六)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。
三、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
学院就业办在本单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。
(一) 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,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,按照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,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。
(二) 为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正透明,学院将初选人员名单张榜公示7天,广泛听取意见,接受监督。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、弄虚作假的,取消评选名额,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(三) 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组织填写省级、校级“优秀毕业生评审表”(附件1)一式两份。
(四)申报优秀毕业生的成绩单中,考试成绩分数后面标有“#”符号的,应为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重修(不含补考、重修)所致,请附加说明材料(学院、教务处学籍科审核盖章)。
(五)各班所需报送的材料:
1、2017届省级优秀毕业生(初选)人员名单、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生(初选)人员名单(见附件2)生成Excel文件(省级优秀毕业生与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不可重复);
2、省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、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(一式2份,附历年成绩表原件一份或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印章的复印件);
3、2017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每人另备一张2寸照片,存于各学院,用于省优证书。
各班于2017年3月20日将所有材料打印版、电子版报送带班辅导员处,逾期不再受理。
四、奖励
经审核批准及公示,获“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2017届优秀毕业生”称号的,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优秀毕业生证书;获“新葡萄3522登录网页版2017届优秀毕业生”称号的,由新葡萄3522登录网页版颁发优秀毕业生证书,并由学校将“优秀毕业生评审表”装入毕业生档案。
各带班辅导员要认真做好优秀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。对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优秀毕业生,要重点推荐,保证其尽快就业。在招录和期满留用“三支一扶”等服务基层毕业生、企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中可适当给以政策倾斜、优先安排参加就业见习,切实体现优秀毕业生优先就业的原则。
毕业离校前如有考试成绩不及格、重修、补考或结业,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等情况的优秀毕业生,学校负责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,并退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,取消其“优秀毕业生”称号。
五、填表注意事项
(一)表格中的填写人称必须是“第三人称”,如“该生……”。
(二)表格的格式严格按照原来格式填写,不允许改动。
(三)省级、校级“优秀毕业生评审表”中,“历年综合测评成绩及名次”一栏填写方式:如某学生得分为98分,50人排名第一,填写格式为:98分(1/50)。
(四)“何时何地受何种奖励”一栏填写格式参考如下:
1、****年**月,获校级优秀学生称号。
2、****年**月,获校级一等奖学金。
(五)推荐学生的主要事迹要认真、仔细填写,所填内容要能全面、客观、准确反映被 推荐学生的综合情况。
(六)在上报优秀毕业生材料时,请将评审表按照汇总表中的学号排序。
附件:1、2017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
2、2017届优秀毕业生(初选)人员名单
新葡萄3522登录网页版党委
新葡萄3522登录网页版就业工作领导小组
2017年3月1日